检控人:韩龙生,男,安徽省安庆市居民,家住安庆市迎江区。
检控事项:安庆市经侦支队民警杨小弟、李小晏,涉嫌包庇主要违法嫌疑人,致使主要违法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长达5年之久。由于督察支队长姜琪的操控,编造事实,作假袒护,使涉嫌违法的杨小弟和李小晏得以蒙混过关。
事实及经过:2003年7月,下岗自谋职业个体司机韩龙生为本市的烟贩徐冬梅运烟,在湖北黄梅县境内被警方查获。7月21日,黄梅县经侦民警何兵剑、吴鹏赴安庆侦缉烟案主要违法嫌疑人徐冬梅。安庆警方协查民警杨小弟有意干扰正常办案,徐冬梅在办案民警赶到她家之前已接到经侦支队的电话通知(有确凿证据)闻迅躲避,而杨小弟也竟指认说这不是徐冬梅家,并说徐冬梅这个人很难查找,明确示意黄梅县办案民警中止侦办。黄梅县办案民警提取到徐冬梅的户籍材料,但由于得不到有效协助,只好知难而退。
2004年3月,黄梅县公安局接到检察机关退案,再次来安庆补充侦察,却仍然查找不到徐冬梅。由于主要犯罪嫌疑人徐冬梅至今没能归案,而致韩龙生代人受过被处以非法经营罪获重判重罚。
鉴于与事实不符的判罪,以及杨小弟、李小晏严重涉嫌徇私枉法,2005年7月18日,检控人韩龙生正式向安庆市公安局呈交了检控材料,得到李胜荣局长“请纪委督察查明事实真相再作处理”的批示。韩龙生的检控继由督察支队长姜琪负责处理,但姜琪不仅采用杨小弟提供的有关黄梅县民警赴安庆办案的虚假情况说明,并唆使安庆市天后宫派出所副所长王涛充当韩龙生提供的证人郎建华(事实是王涛根本没在此案侦办过程中出现过)。为达到推翻检控人检控的目的,姜琪前往湖北却绕行300公里先去湖北黄冈市公安局找关系,再由关系人陪同到黄梅县公安局,指使相关人员出具了一份规避真相调查、改变侦案性质的材料,该材料刻意隐去了徐冬梅的户籍证明已被黄梅县公安局提取过并准备实施抓捕的事实,以及杨小弟在徐冬梅家门口有意干扰正常办案的情况。2006年3月,经安庆市迎江检察院渎检科的公开,韩龙生才骇然发现黄梅公安局出具的说明材料有规避问题,尤其是杨小弟写的说明材料纯属造假,仅这两份材料就足以造成主要犯罪嫌疑人徐冬梅涉案事实被更深地掩盖。
05年7月14日,韩龙生向经侦支队长陆有志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徐冬梅是接到经侦支队电话后才得以躲避黄梅县公安局侦缉的,电话明确地叫徐冬梅“到外面去躲几天”,但陆有志说:“打电话通知(她)没有什么不对,徐冬梅是证人,有权不接受取证。”
种种事实表明,主要犯罪嫌疑人徐冬梅逍遥法外,是因为始终受到安庆警方的非法保护。
历经3年的时间,韩龙生不断地向包括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等多个有关部门举报,屡遭敷衍推诿而没有实质进展,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的调查也因受到阻力,虽已触及真相,却最终没有持续下去。
历经3年的上访检控,韩龙生已身心疲惫,只得将对公正公义的求诉寄希望于媒体,也是因为还怀有一个信念,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检控人:韩龙生
联系电话:05565517451
200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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