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浙江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浙江桐庐首富、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兰州民百)实际控制人朱宝良,近日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他对兰州民百的控股权也转手给了浙江省丽水市国资委。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朱宝良(图片来源:网络)
2021年4月30日上午,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宝良等5人“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有17家上市公司的18个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被抓,罪名从欺诈、操纵证券市场,到猥亵、杀人等不一而同。这其中就包括朱宝良。
朱宝良1962年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高中文化,1992年到杭州打拼,1995年底创立了红楼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红楼集团成为兰州大型商贸上市企业兰州民百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朱宝良(左)、洪一丹(右)夫妇(图片来源:网络 / 合成)
红楼集团迅速做大,入围中国民企500强。朱宝良、洪一丹夫妇也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快递之乡”桐庐的富豪榜首位。2019年10月,他们还以41亿元,位列《2019年胡润百富榜》第1008位。
信息显示,朱宝良被抓前实际控制着大约78家公司,涵盖百货、商贸、房产、宾馆、旅游等诸多领域,业务庞大。
不过,就在这份财富榜单宣布后仅仅两个月后,朱宝良等人被查处,根据当时兰州民百 (后更名为“丽尚国潮”)公告,该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收到桐庐县公安局函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宝良先生因个人原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位于浙江杭州市中心新华路上的红楼集团(图片来源:网络)
据媒体报道,朱宝良在案发后,开始处置自己手中的资产。
2020年6月,红楼集团将所持兰州民百市值10亿元的股份转让给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并宣布放弃仍持有的2.03亿股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前,红楼集团持有兰州民百4.35亿股股份,占股56.29%,朱宝良为实际控制人。交易之后,元明控股成为兰州民百的控股股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就是朱宝良将兰州民百的控股权转给了丽水市国资委。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证券信息(图片来源:企查查网站截图)
易主后的兰州民百于2021年4月30日更名为“丽尚国潮”。“企查查”显示,截至2021年3月底,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仍然持有丽尚国潮36.29%的股份,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0%,洪一丹5.37%,朱宝良1.34%。
▲丽尚国潮的董事会名单个人简介信息(图片来源:企查查网站截图 / 合成)
在丽尚国潮的董事会名单中,洪一丹任总经理;兰州市国资委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干事、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融投资部副部长成志坚则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历任浦江县公安局民警,联储证券杭州营业部营销总监,长江证券浙江分公司企业金融部负责人,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丽水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丽水市汽车运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叶茂为法人代表、董事长;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季晓立则为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