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工资或离退休费照拿;工作人员被开除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有的干部子弟还在上学,就从财政领工资……前不久,皖北小城砀山成立了一个临时机构———“空饷办”(全称为: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清理吃空饷者。仅在自查阶段,各单位主动上报存在问题人员385名。(11月12日新京报)
你看,“空饷办”一成立,效果立马显现,385名“贪吃者”被揪了出来,可谓政绩“菲然”。难道这 “空饷办”真的一设就灵?
清理吃空饷,各级人事、编制、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都有责任,设想一下,如果这些职权部门能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运转正常,监督有力,查处及时,各地还会出现那多么吃空饷者吗?砀山“空晌办”设立后所取得的“政绩”,是否反证了当地此前在这项工作中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由此,我们不妨换一种思路,如果不设立“空饷办”,还能治得了吃空饷者吗?
毋庸质疑,吃空饷现象并非砀山独有,在全国各地,已成普遍现象,它如同隐形病毒,经年日久地侵蚀着国家财政,损害着政府形象,公众要求清理的呼声日高。可是,很多地方却鲜有动作,即便出招,也并不见效。原因就在于,治理吃空饷是多家共管,职责不清,哪个部门都不愿意“单兵独进”,扯皮推诿成为他们惯用的挡箭牌,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窘境也就在所难免。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治理吃“空饷”,首先必须有完善的制度,过硬的规定,而最为关键的是要把刚性的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如果各责任部门和领导能增强责任心,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肃处理,对那些吃了空饷者让其一分不少地“吐”出来,看还有谁敢如此“贪吃”;对那些瞒报漏报或者故意套取国家资财的,视其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看谁还敢“助纣为虐”?而砀山却让纪委干部天天下乡去抓“贪吃者”,这算啥事呢,而且通过下文设办来抓常规工作,也有刮风之嫌,更非长久之计,试想,在取得阶段性胜利后,这个非常设的“空饷办”将会撤消,如果吃空饷再死灰复燃,不知当地又会作何打算?
哈耶克在其《法、立法与自由》中说过:市场经济只有在法律的保护和制约下才能够正常运转;只有限制、并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使他们知道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社会才会处于自由状态。这也在提醒我们,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明确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该由哪一部门管辖,就由哪一部门来执行,乱下其手,只能导致乱象环生,这办那办越多,只能说明当地行政环境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