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重庆市先后有65915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特别是近几年来,查处的晏大彬、梁晓琦等好几位贪官,涉案金额均上千万元。市纪委副书记吕天庆称,查处这些大案要案,有80%的线索来自群众举报。 12月10日《重庆晚报》 干部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干部又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其作风如何,群众心里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防腐反腐光靠党政机关和少数党员干部的孤军奋战是远远不够的,最好的法宝就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大量的事实也一再表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据调查,80%的职务犯罪都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的。
但我们也看到,举报这些违法乱纪的官员,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近些年来,举报人屡被打击、报复,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件屡屡发生。 李文娟,原是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的一名公务员。在负责税收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她发现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地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后,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可是,她等来的却是两次辞退和一次劳动教养的结果。
对于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少地方政府也都推出了举报奖励制度,但每年绝大多数举报奖励基金无人认领。 《检察日报》曾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为了鼓励群众举报以加大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从1998年初始,厦门市检察院加大了举报奖励力度,先后拨出14万元,对80起案件的举报人进行奖励,但是由于有些举报人害怕暴露身份招来打击报复,尽管检察机关多次通过媒体吁请,但领奖者仍然寥寥无几。
“举报奖”遭受冷遇,看似出人意料,实则在情理之中。贪污、腐败者之所以胆大妄为,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当回事,可以说,有相当一部分的背后有一张“官官相护”的“保护网”撑着、照着。一些举报人怀着对违法乱纪之事的痛恨,将一些违法之人之事写成了举报信,可一些举报信明明是送到地方有关部门,可周游一圈后又“奇迹”般地到了被举报人手里;还有一些举报人通过打电话等形式举报,这本是在秘密情况下进行的,但最终还是被被举报人知晓、掌握。
因此,我们说,打击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力量的有力举措。然而,在如何保护好举报人方面不容忽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只有建立切实可行的,相当健康、完善的保护举报人的长效机制,让那些害怕举报的人不可能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让举报人不必恐惧举报所带来的后果,增强民众对于政府的信心,才能让民众在伸张正义的同时感受到依靠和保障,才能保护民众正义感的茁壮成长,民众以举报的方式参与反腐的道路也才可以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