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纷纷转载《信息时报》3月16日报道《千万富翁因一纸错判变赤贫法官称永不改判》。江西省新余市企业家阮金义因法院一纸判决,从千万富翁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本案看点是,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原告吴龙彬胜诉后,竟然出具一张盖着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章的“保证函”,函上说,只要吴龙彬向法院缴纳21.5万元,他胜诉的判决永不改判。
新余法院如何敢向当事人保证“永不改判”?法律博客文章《曝光“永不改判”展法院刮骨勇气》分析,新余法院应当知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法院是保证不了案件“永不改判”的。在一审之后还有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如果确有错误,还有可能被当事人申请或者检察院抗诉或者上级元并保证判决书不改判的函件法院指令引起的再审甚至是上级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的直接提审所改判。
新余法院“永不改判”的勇气来源可能是:第一,坚信自己的判决绝对正确。第二,欺骗被“保证”的当事人。第三,以为可以摆平所有的纠错环节。第一种可能已经被他们收取贿赂的事实和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结果所推翻。第二种可能虽然有,但如果是为了骗取钱财,法院绝不会“把黑的落在白的上”之后再加盖红彤彤的大公章,最可怕的是第三种,当然也是最荒谬的一种。如果不是之前有最高院大法官落马一案,估计没有人会相信江西这家中级法院“永不改判”的保证是可能兑现的。
从目前网络披露的信息来源看,上级法院决不护短、不怕亮丑甚至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勇气和决心是鲜明的。然而,若司法审判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时,公正就只能是笑谈。法院审判是以法律为尺度还是以金钱为尺度,这看似简单的问题谁来给网民答案?